为进一步完善我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客观评价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提升教学理念、持续改进教学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教学管理和保障服务水平,督促同行间的交流,秉承我校《郑州轻工业学院听课制度(修订)》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郑州轻工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听课制度》。
一、听课人员
1、管理干部:学院党政领导(含正副职);
2、教学督导:学院教学督导、教务管理人员;
3、教师同行:学院任课教师。
二、听课范围
1、国际教育学院管理干部及教学督导对本单位教师承担的课程及其他二级教学单位教师承担的本单位学生的课程进行听课。
2、教师同行主要在本系部教师承担的课程范围内进行听课。
3、听课人员主要对理论课课堂教学进行听课评议,同时兼顾中外方教师的课堂。
三、听课任务
1、学院党政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
2、学院教学督导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学时;
3、教师同行之间设立互听制度,每学期参与听课教师人数不少于任课教师总数的1/3,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学时;
4、任课教师中作为管理干部和教学督导人员完成听课任务后,教师同行听课不再另作要求。
四、听课要求
1、听课人员须提前5分钟到教室,可不事先通知任课教师;
2、听课时要尊重授课教师,遵守课堂纪律,不得在教师授课时中途离开;
3、听课后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听课评议表》,给出各评分项的单项得分和综合评价分数,并认真严谨填写综合评价,写明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4、听课人员听课后应与授课教师现场交流授课意见,同时关注学生学习、教学保障等情况,对发现的重大或突出问题应及时向教务、教学管理部分反映;
5、任课教师要充分利用听课机会,与听课人员交流,取长补短,认真总结教学经验,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课堂教学能力。
五、听课信息反馈
1、听课评议的目的在于以评促教,以评促建,不断促进课堂教学质量提升。学院在全员听课的基础上,重点针对青年教师、新开课教师、兼职教师、听课评议较差的教师,通过课堂听课、发现问题、反馈交流、跟踪评价和持续改进等环节,构建课堂教学质量闭环监控机制。同时鼓励听课人员对经验丰富的教师和评价优秀的教师进行课堂观摩,做到优秀教学经验的总结和传播;
2、管理干部、学院教学督导听课后,将意见反馈至授课教师;授课教师要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对听课评议较差的授课教师,由教学主任、学院督导进行二次或多次跟踪评价;
3、管理干部、学院教学督导在听课过程中发现的优秀教学案例应鼓励授课教师在教研活动中进行教学理念、教学设计的优质课讲解;
4、同行教师听课重在交流学习,教师同行听课后应在开展教研活动时就听课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进行沟通和反馈,达到相互学习、共同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5、教学管理部门定期对听课情况进行整理汇总、总结分析,并对听课执行情况进行监控督查;
6、学院将逐步建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系统,通过构建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信息化平台对课堂教学进行实时、动态化监控。
六、其他说明
1、各人员定期将听课评议汇总表报送教务管理部门;
2、听课评价结果将作为教师教学评价、考核、聘任的参考依据之一;
3、各类听课人员执行听课制度的情况将作为考核管理干部履行职责和教师评优评先的参考依据。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郑州轻工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