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轻工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施方案

郑州轻工业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施方案

教学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线,是学校综合实力的反映。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教学质量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保障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国际教育学院作为我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实施单位,在我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施方案基础上,结合我院中外合作办学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跟踪评价、持续改进的方针,以教学质量目标标准为依据,以过程质量监控和培养质量评价为手段,以质量反馈改进为落脚点,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运用系统的理论和方法,把教学运行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各个部门的质量管理职能和活动合理组织起来,形成一个任务明确、责权清晰、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目标性原则

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对教学质量具有监督、评价、反馈、调控、改进的重要作用。通过健全和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规范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行为,监督与调节各部门在教学质量保障中的职责关系。目标性原则重点关注学院人才培养目标的确立、保障、达成与改进情况,保证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的有效实施。

(二)全员性原则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中心地位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保障。学院师生员工既是教学工作的参与者,也是教学质量活动的评价者。全员性原则体现在师生员工要进一步增强教学质量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员参与,共同促进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

(三)系统性原则

教学质量不仅覆盖教学工作的全过程和所有环节,也和师资、学生、教学条件设施和教学基本建设等工作密切相关,同时还要体现学院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是多个系统共同作用的结果。系统性原则要求院内各个部门、各个单位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确保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行。

三、基本框架

依据国家社会需求,确立学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办学定位和办学思路,明确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在借鉴国外合作高校教学质量保障的同时逐步建立并完善包括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实习实训等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通过教学检查、教学督导、评教评学等手段开展过程质量监控,通过生源质量分析、毕业生满意度、就业情况等调查分析开展培养质量评价,全面收集整理和分析教学质量信息,并进行反馈,逐步形成主体明确、上下贯通、有效反馈、持续改进、符合学院实际的闭环运行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主要包括质量保障组织机构、教学质量目标标准、过程质量监控系统、培养质量评价系统、质量反馈改进系统等。

四、质量保障组织机构

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中的质量保障组织机构主要包括三个层次:

(一)领导机构

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领导机构为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为统一领导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制订、修改和实施;决定有关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大政策和措施;监督各个工作机构的执行情况。

(二)管理机构

管理机构主要由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学管理委员会构成。主要职责包括为领导机构起草和提供教学质量保障相关方案和材料,牵头制订教学质量保障制度,并检查督查执行,协调和组织工作机构开展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确保教学质量保障制度的运行,进行各方意见的反馈及分析。

(三)工作机构

工作机构主要由国际教育学院构成。主要职责为制订相关的教学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根据监控系统的反馈意见进行改进。

五、教学质量目标标准

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中的教学质量目标标准主要包括学院人才培养目标、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及专业教学质量标准三个方面。

(一)学校人才培养目标

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和社会需求确定人才培养指导思想。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人才培养目标在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思路基础上确立,教务处负责具体组织落实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确定。

国际教育学院汇同项目涉及专业学院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制订各项目的人才培养目标,各项目人才培养目标要依据并能支撑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各专业的毕业要求要支撑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各专业课程设置和课程体系要支撑毕业要求的达成。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责任人为国际教育学院和各相关各二级教学单位负责人,由各专业负责人具体执行。

(二)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主要包括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考试考核等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

制订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是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确保教学质量成效的重要前提。各主要教学环节必须有明确、科学、合理的质量标准,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学管理委员会负责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的制订、审核及监督执行,教务处和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具体组织落实。

(三)专业教学质量标准

将专业类教学质量标准作为本科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和质量保证。依据教育部颁布实施的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标准,结合实际,制定学校的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标准。

各项目要有教学质量标准,可按照专业大类进行制定实施。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学管理委员会负责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标准的审定及监督执行。具体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落实。国际教育学院汇同项目涉及专业学院根据教育部颁布实施的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标准和学校具体要求,制订专业类的教学质量标准,力求科学、合理、规范、可行,由国际教育学院汇同项目涉及专业学院具体组织落实,经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学管理委员会审定后,上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

六、过程质量监控系统

教学过程质量监控主要通过教学检查、教学督导、评教评学等一系列制度的落实以及教学评估等途径来实现。

(一)教学检查

学校建立并不断完善教学检查制度,教学检查包括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常规检查侧重于教学秩序的正常稳定运行以及过程管理的规范,主要包括日常的期初、期中和期末等检查;专项检查主要侧重于通过查找理论、实验、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主要教学环节中的问题和不足,持续改进教学工作。教学检查制度由教务处负责制订和落实,国际教育学院汇同项目涉及专业学院负责具体执行。

(二)教学督导

不断健全和完善教学督导制度和督导工作体系,充实教学督导队伍,促进教学督导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充分发挥教学督导督学、督教、督管的职能。教学督导制度由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学管理委员会负责制订和落实,教学督导人员负责具体执行。

(三)评教评学

完善学生全员评教制度,建立教师评学制度,科学设计评教和评学的指标体系,逐步实现评教和评学的系统平台管理。加强督导、管理、同行等人员听课评议制度的落实,听课评议制度由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学管理委员会负责制订,相关管理人员、教学督导及全体教师负责具体执行。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每学期组织一次。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制度由校教学评估中心和教务处负责制订和落实。评学制度由任课教师负责具体执行,评教制度由全体学生负责具体执行。

(四)教学评估

在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委员会指导下,积极做好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年报工作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工作。评估方案和制度由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委员会和教学评估中心负责制订和组织,国际教育学院及相关二级学院负责具体执行。

七、培养质量评价系统

人才培养质量评价通过对生源质量、毕业生满意度、毕业生就业情况、毕业生跟踪、社会满意度等调查分析来实现。

(一)生源质量分析

生源质量分析侧重了解学校新生录取最高分数、最低分数同省控分数线的比较、分数分布规律的总结、录取新生第一志愿报考率和报到率等。生源质量分析由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数据的整理分析和反馈。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落实。

(二)毕业生满意度调查分析

毕业生满意度调查着重了解毕业生在离校前对所学专业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师教学水平、实验室、图书资源、教风及学风等教学情况的满意度。由学生处和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进行数据的整理分析和反馈。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落实。

(三)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分析

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着重了解当年毕业生的就业情况,由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进行数据整理分析和反馈。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落实。

(四)毕业生跟踪调查分析

毕业生跟踪调查的前提是要建立与毕业生联系的渠道和制度,可采取普遍调查、抽样调查等多种形式。毕业生跟踪调查由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进行数据整理分析和反馈。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落实。

(五)社会满意度调查分析

社会满意度调查着重了解和收集社会用人单位、学生家长等对毕业生的评价以及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社会对毕业生满意度调查由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落实。

八、质量反馈改进系统

质量反馈改进主要对过程质量监控和培养质量评价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通过教学质量监控反馈表等方式进行信息反馈,以实现持续改进教学工作的目的。制订完善学院教学质量激励制度,对在教学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在予以各种先进称号表彰的基础上,加大奖励力度。同时对未按规定完成或影响教学质量工作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其结果作为各类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附则

本方案自2018521日起施行,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