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是中外合作办学的核心,引进课程是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重要内容和载体,对中外项目对接、培养国际化人才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对转变教育观念、创新教学模式、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总则
为充分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深化开放环境下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推进教育国际化进程和教学模式、教学手段的改革创新,完善国际教育学院引进课程的教学管理工作,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框架和郑州轻工业学院教学管理制度基础上,制定本暂行规定。
二、引进课程的协调工作
1、做好引进课程中外双方教师的沟通协调工作。做好课程引进计划、教材、课程资料、实验室设备、教学助手配备等准备工作,确保引进课程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2、引进课程原则上不少于40学时,2-3个学分,以英语为主要授课语言。引进课程的授课教师原则上应为国外合作大学教师。若引进课程的授课教师非国外合作大学教师,该教师应为学术造诣较深、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在国外高校或其他科研机构任职、具有教学经验的教师。
三、引进课程的教学方式与考核
1、鼓励引进课程授课教师采取授课、课程展示、课堂讨论、小组活动等多种教学形式,加强教学与实践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过程指导。积极营造同学主动参与、师生积极互动的教学氛围,努力提高教学效果。
2、引进课程授课教师应精选英文原版教材作为主教材,制作并使用英文课件,用英语教授课程内容,并与学生开展互动,布置并批阅英文作业,考试采用英文命题并要求学生用英文答题。
3、改革引进课程的考核方式,加大平时考核的比例,注重过程性评价,鼓励引进课程教师采用考试、论文写作、口头展示、小组项目等形式对学生进行考核。
4、引进课程的教学助手负责进行出勤情况统计,学生迟到、早退3次按旷课1学时计;缺课、旷课累计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及以上的,取消考试资格,不予以学分。
5、引进课程应及时录入学校教务系统,学期结束时,引进课程的成绩由各引进课程教学助手负责协助国外教师在学校教务系统中录入成绩,并予以审核。引进课程教师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提供学生考勤表、学生成绩册、考试分析报告等。
四、引进课程的质量保障及经费支持
1、积极开展引进课程授课教师与校内教师的教学交流与学术研讨等活动,以引进课程为载体,深入合作,健全“请进来”和“走出去”的双向交流平台。
2、建立健全引进课程的教学评价机制。每门课程安排2-3次教学观摩和听课,及时了解教学动态;每门课程结束时举行中外教师反馈和学生访谈,及时总结教学经验,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
3、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协调授课教师在校期间的工作和生活安排,并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并同时提供引进课程建设经费及配套经费,用于支付引进国外教师的授课酬金、往返旅费及其他生活必须开支;支持做好团队建设、师资培养和课程建设等工作,学习国外教师授课模式开展课程建设,形成完整的全英文课程教学资源和持续开课基础。
五、其他
1、学院组织的国内外专家学术专题讲座适用本规定。
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郑州轻工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