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级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及组织关系接转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1级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及组织关系接转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做好入党材料审查工作

1.学院党组织要及时了解掌握2021级新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相关情况,指派专人收集、审查、管理新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材料,并认真做好记录。

2.党员入党材料一般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转正申请书、政审材料、公示材料、思想汇报、党校培训结业相关材料和其他教育培养考察材料等。

3.学院党组织要重点审查新生党员的发展程序是否符合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各项要求;是否坚持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按要求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结论性材料;党支部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是否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各个阶段的各项程序(省内发展的党员应严格实行省委组织部要求的“双推双评三全程”);发展党员是否认真落实推优制、公示制、预审制、票决制;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时间是否满一年;发展对象是否按照要求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基层党委是否存在超过审批时限不审批问题;预备党员是否按期转正;材料、档案是否存在伪造、篡改情况等。根据审查情况逐一填写《党员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党员资格不予认可:未满18周岁被发展入党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期不足一年的;在非本人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发展入党的;没有递交入党申请书被发展入党的;支部大会决议已接收为预备党员,但上级党委没有审批的;入党程序严重违反规定的;其他不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情况的。

5.对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存疑的,应及时向党委组织部汇报,视具体情况向其本人调查了解或向其原所在基层党组织函询核实相关情况。

6.对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新生党员,其党员入党材料归入学生档案由各学院党组织妥善管理。

二、及时做好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1.入党材料审查合格后,各学院党组织要及时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组织关系跨省转接的,需将党员信息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并导出《党员登记表》,《党员登记表》经党员本人确认签字后由学院党组织妥善保存。同时提醒党员本人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寄回原单位。

组织关系在省内转接的,需登陆“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组织关系转入操作,打印《党员登记表》,经党员本人确认签字后由由学院党组织妥善保存。

2.对党员资格不予认可或存疑的,由学院党组织出具情况说明,暂不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三、认真做好教育管理工作

1.对入党材料审查合格的新生党员,要及时将其编入支部,安排参加组织生活,加强教育管理,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和组织观念,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

2.对入党材料审查合格的新生预备党员,党支部应及时指派2名正式党员作为考察人,做好预备期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3.对不予认可党员资格的新生,要派专人与其谈话,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对于材料齐全的新生入党积极分子,要接续做好教育培养工作,使他们尽快成熟,早日加入党组织。

请于1029日前将《2021级新生党员材料审查情况汇总表》和《党员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报送党委组织部(科学校区办公楼430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zzb@zzuli.edu.cn。

 

附件:1.2021级新生党员材料审查情况汇总表.xlsx

      2.党员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