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外〔2021〕31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留学身份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后:6-24个月。
二、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0)规定的申请条件。
2.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重点支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博士生导师,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重点支持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的人员。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博士后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我校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3.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4.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5.申请人主要通过国内推选单位或个人渠道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也可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协议派出,主要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6.具体事宜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阅: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49
四、注意事项
1.相关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对申请人的申报条件、发展潜能、外语水平及国外留学单位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择优推荐,有计划、成梯队、分批次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强项学科或科研机构合作交流。
2.申请人应慎重选择留学国别和国外留学单位,留学资格取得后,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受理更改留学国别、留学单位、留学期限以及延期派出的申请。请各位老师在申报时合理选择留学院校和留学专业,做好出国留学规划。
3.申请人正式邀请函中需明确体现申请人基本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国内工作单位)、留学身份、留学起止年月、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等;邀请函中对外语水平有特殊要求的须达到对方规定的要求。
4.留学研修计划应详尽、切实可行,与承担科研项目研究工作相一致。应包含以下内容:出国从事研修的主要内容、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差距、留学单位及导师的基本情况、所具备的前期研究基础、预期阶段性目标及成果、归国的后续工作安排等。
5.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4月10日-30日。申请人须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方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6.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2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五、报送材料要求
请相关单位于3月31日前将以下纸质版材料报送至人事处教师发展科(科学校区办公楼528),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教师发展科邮箱:jsfzk@zzuli.edu.cn。
1.《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
2.《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研修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
3.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4.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5.出国研修计划及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