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的通知
组通字〔2017 〕 31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各中管金融企业党委,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 (党委),部分高等学校党委:
去年以来,在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专项检查,对一些党组织未按期换届情况进行集中整改,取得明显成效。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检查成果,严格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推进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根据党章和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党内有关规定,现就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执行按期换届制度
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要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基层党委每届任期 3 年至 5年,其中,中管企业、高等院校和乡镇党委每届任期 5 年,市 (地)级以上机关党委、其他大中型企业党委、规模较大的科研院所党委每届任期 4 年,高等院校院 (系)级单位党委每届任期 3 年或 4 年,县级机关党委每届任期 3 年;党总支和党支部每届任期 2 年或 3 年。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前,要主动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换届情况,一般提前 4 个月书面报送换届请示。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不得延期或提前换届。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 1 年。对基层党组织延期或提前换届的情形,上级党组织要认真审核把关、从严掌握。
二、上级党组织要做好按期换届提醒督促工作
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按照分级负责原则,上级党组织每年年初要对所属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进行梳理。对任期将满的基层党组织,一般应提前 6 个月以书面发函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工作。按照谁管党政正职、以谁为主推动的原则,中管企业和中管高校党委换届由中央组织部负责提醒督促,教育部直属高校党委换届由教育部党组负责提醒督促,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党委换届由国务院国资委党委负责提醒督促。中管企业在京外的直属企业 (单位)党组织换届由中管企业党组 (党委)负责提醒督促。科研院所党组织换届由管理其党政正职的部门或单位党组 (党委)负责提醒督促,其他实行双重管理的单位基层党组织换届由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党组 (党委)负责提醒督促。乡镇党委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进行换届;村 (社区)党组织换届,由地方党委按照中央要求作出安排。机关、中小学校、医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党组织换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上一级党组织负责提醒督促。上级党组织要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代表产生、报告起草和会议筹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应做好参会人员登记工作。
三、着力解决影响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的突出问题
对任期届满、应当换届的基层党组织,上级党组织要提前深入了解情况、逐一分析研判,重点分析掌握班子结构及配备情况、班子成员思想状况及履职情况、党组织设置方式和党员队伍状况等。对暂无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或班子不健全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前把班子调整配备好;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要先整顿再换届;对党组织设置不合适或隶属关系不顺的基层党组织,要先行作出适当调整;对党员分散或流动党员较多、达不到换届选举规定人数的基层党组织,要指导做好思想发动和组织引导工作,为按期进行换届创造条件。
四、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 (党组)要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每年结合开展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党组 (党委)要定期研究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推动基层党组织应换尽换。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进行换届时,上级党组织要派人现场监督指导。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骨干的换届业务培训,组织村、社区党组织集中换届前专题培训和换届后任职培训,帮助掌握基层党组织任期规定、换届操作流程和纪律要求等内容,提高做好换届工作的能力。要严肃工作纪律和换届纪律,对工作指导不力、不按期换届党组织数量较多或一些党组织长期不换届的,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责任。
每年年底前,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向中央组织部报送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