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9年度,全校师生员工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开展省级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各项活动,取得了丰硕成果。在学校创建省级文明校园的过程中,全校广大师生员工同心同德,开拓创新,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广大师生员工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校党委决定,将在全校范围内评选表彰2019年度省级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1.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教学纪律和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及学术造假等行为。

2. 热爱教育教学工作,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严谨治学,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集体,团结友善,爱护学生,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诚实守信,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4. 在本单位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坚持文明上网、文明用网,教育和引导学生积极传授网上正能量等。

5. 热心公益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无私奉献。

6.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其他违反学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二 申报材料清单

申报“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先进个人”须提交材料:《郑州轻工业大学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2份。同时报送个人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一式2份,相关获奖证书和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