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科技处《关于2014年度科研成果登记的通知》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科技处下发了《关于2014年度科研成果登记的通知》,现予以转发,请按照通知相关要求,认真登记科研成果

 

                                                                  国际教育学院

                                                                  2014年11月13日

  

 

关于2014年度科研成果登记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按照人事处统一部署,近期科技处将对本年度期间(2013111-20141031)我校在职教职工的论文、著作、获奖成果、鉴定/结项成果、授权专利、学术活动、纵向项目及到账经费、固定资产增值等进行科研成果登记。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文件中“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精神,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做如下要求:

1、教职工自行在(201411138:00112424:00)通过科研管理系统录入各自取得知识产权属于郑州轻工业学院的各项科研成果(我校研究生为第一完成人的由排名第一的导师登录,但全部作者均需完整填入,同一科研成果我校有多个完成人的由排名第一的完成人负责登记录入,其他完成人不再重复登录)。并向所属二级单位提交科研成果原件与复印件、论文检索页以及真实性承诺书,承诺其提交的成果真实、准确(例如:论文名称、作者与三大检索网站数据库(同方、万方、维普)提供的论文检索页内容完全一致,著作教材作者填写完整,字数准确)。若填报不实,不全或登记成果属一稿多投(包括文章主体内容相同,以中文和英文同时发表或在英文期刊和会议论文集(含三大收录)上同时发表))、抄袭或造假等各种虚假成果,一经查实将视为学术不端行为按照郑轻院[2009]49号文件进行处理。

凡是今年没有按时在科研管理系统中登记的科研成果,一律留待2015年再登录计算科研工作量。

 2、二级单位审核(20141124 - 30二级单位审核阶段),为加强学校学术风气建设、反对学术不端行为,以及确保2014年科研成果登记和工作量计算工作的顺利进行,各二级单位必须组织专人负责隶属自己单位的在岗教师(含管理和教辅人员)、特聘教授、外聘教授和兼职教授的科研成果登记与审核工作,督促本单位教职工按时登记自己的科研成果,及时审查、核对本单位教职工登记的科研成果,并在规定时间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审核”教职工登记的科研成果,二级单位负责人在教职工最终提交并审核通过的科研成果的真实性承诺书上签署意见并承诺本单位所申报的科研成果真实、准确并无学术不端行为。

 本次未在规定时间登记到科研管理系统并经二级单位审核通过的科研成果其2014年度科研工作量不予认定。若经过二级单位审核通过的科研成果经科技处二次审核发现存在填报不实,审核不严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将对该二级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3、各二级学院、机关处(室)和教辅单位分别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的科研成果登记与审核工作,并将审核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20141120前报科技处。各种类型人员的界定以人事处提供的岗位聘用结果为准,不允许一个人在多个核算岗位重复登记和核算。

 4、具体登记审核要求详见附件1

 特别提醒:2014122日—6为科技处审核时间,因此,各二级单位的审核截止时间为1130,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请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完成审核工作。

 5、欢迎我校广大教职工关注2014年科研成果登记和工作量计算工作,积极举报各种学术不端行为,或提供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63627286,  63627287

 举报信箱:keyanchu@zzuli.edu.cn

 联系人:王晓辉    王云

                                     科技处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2014年科研成果登记资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