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轻工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外籍专业课教师评聘办法

郑州轻工业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外籍专业课教师评聘办法

为切实加强中外合作办学外籍专业课教师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等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外籍专业课教师是指受邀来校访问连续6个月以下的外国专家(简称短期外专或外专)以及各类其他来访外国专家及外宾。

二、审批流程

1.资源引进负责人应于每年6月和11月制订下学期邀请短期外专讲学及交流计划,由学院领导签字审批同意后,提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批备案;

2.短期外专来访如需办理访问签证入境,按照国家外专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外国专家短期来华相关办理程序的通知》的要求,由资源引进负责人协调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于外专入境前2个月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

三、管理接待

1.国际教育学院需对被邀请短期外专来访期间的工作生活及安全负责,及时做好入境住宿登记等相关事宜;资源引进负责人需与国际处保持及时沟通,如有突发事件请及时上报;

2.对于国际教育学院独立聘请的短期外专,经学校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同意,由国际教育学院与外国专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双方应严格遵循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聘用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

3.国际教育学院指定教师担任短期外专的共同授课人员,帮助外专解决教学、科研工作中的有关具体问题。其工作职责包括:

1)向外专介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短期外专的工作制度及管理规定以及我校课堂管理制度等,主要包括: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人员宗教活动管理规定》,不得在任何场所,以任何形式进行宗教宣传和传教活动,不得在教学活动中散发宗教书籍或者资料、散布攻击我国政府的言论;不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不得采访、收集情报、拍摄歪曲照片,禁止游行示威,不得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等。

2)落实外专短期讲学或科研工作日程安排,从外专处获取课程资料并了解课程内容,帮助外专了解所在工作单位的基本情况,落实学生名册,向外专介绍任课班级的学生情况等,帮助外专尽快熟悉教学、工作环境;

3)帮助外专安排工作场所;

4)帮助外专处理有关教学用补充教材、讲义、试卷的印制事宜;

5)帮助外专借用教具,联系使用语言实验室等教学场所、设备,落实实验室软件安装及相关准备事宜等;

6)协助外专的课堂教学活动,及时向外专反馈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7)及时将外专在教学、科研方面遇到的问题或提出的要求向有关部门反映。

4.短期外专须认真履行所签署的协议,认真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积极参与中外合作办学的教学研讨活动,并对国际教育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管理、教学等提供指导和建议;

5.国际教育学院严格监督检查和管理短期外专的教学、科研工作,允许他们使用不同的方法进行教学和从事科研活动,经常与外专交换意见,探讨有关教学、科研问题。

6.国际教育学院应安排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与外专进行合作,借鉴外专在教学科研方面的先进经验,收集其授课和研究资料,以利于我校教师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

7.国际教育学院教师应与外专友好相处,互相尊重,取长补短,共同开展教学、科研工作;学生要勤奋学习,积极配合,对外专教学中的意见应通过共同授课教师转达;较大问题应通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以便协助解决。

8.本校教师和学生不准留外国专家在自家住宿。不得私自邀请外专外出旅游、参观,如确有必要,应先向国际教育学院及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请示,获准后方可通知外专。学生会或其他部门邀请外专参加任何活动,均须事先与国际教育学院及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进行登记,并须征得外专本人同意。

四、附则

本规定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在实施中如遇本规定未涉及之事项,可由国际教育学院、引进资源负责人与外国专家本人协商解决。

 

郑州轻工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2018521